[政策解讀]公平競爭審查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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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暫行)》(發改價監(20171849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以圖表形式明確了公平竟爭審查的基本流程。具體來說就是“三步走”:一是識別是否需要審查。如果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則需要審查;不涉及則不需要審查。二是核對是否違反審查標準。對照審查標準逐一核對政策措施的具體內容,如果認為不違反任何項標準則審查完畢;認為違反任何一項標準,則需要詳細說明違反哪項標準,具體分析對市場競爭的影響。三是判斷是否適用例外規定。對于違反相關審查標準的政策措施,并不意味著不能出臺,而是需要進一步判斷是否適用例外規定。認為適用例外規定的,應當充分說明理由,并在政策措施出臺后逐步評估實施效果;認為不適用例外規定的,則不予出臺或者修改調整。經修改調整的政策措施,應重新進行公平競爭審查,直至不違反任何一項標準為止。 政策制定機關在審查中應當嚴格履行征求意見程序。根據《意見要求,開展公平競爭審查應當征求利害關系人意見或者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一程序要求的目的:一是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督促政策制定機關認真開展公平競爭審查;二是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尤其是利害關系人的意見,保障審查結論的準確性。利害關系人指參與相關市場競爭的經營者、上下游經營者、消費者以及政策措施可能影響其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其他市場主體。征求意見的情況應當在書面的審查結論中予以說明。 政策制定機關開展審查要形成書面的審查結論。根據《意見》和《實施細則》規定,未形成書面審查結論的,視為未進行公平競爭審查。為規范審查結論形式,《實施細則》制訂了統一的“公平競爭審查表”,供政策制定機關使用?!肮礁偁帉彶楸怼斌w現了審查工作的全要素、全流程,包括文件名稱和性質、起草機構、審查機構、征求意見情況、核對標準情況、總體審查結論、是否適用例外規定等。審查工作人員逐填寫上述信息,提交審查機構主要負責人簽字后,隨其他材料一并履行發文程序。政策措施出臺后,“公平竟爭審查表”隨相關材料存檔備查。通過推廣使用“公平競爭審查表”,進一步規范審查工作,強化程序約束,保障審查質量和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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